2018年3月13日 星期二

經濟08-03完全獨占廠商的訂價策略

8-3.1差別訂價(Price Discrimination)法:又稱為價格歧視

意義

獨占廠商為獲得最大利潤,在生產成本相同的情況下,對不同的客戶或不同的購買數量訂定不同的價格,亦即根據不同的需求而訂定不同的價格。

種類

第一級

差別訂價

又稱為完全差別訂價。

意義:廠商依據消費者對每一單位產品所願支付的最高價格訂價。

目的:要剥奪全部的消費者剩餘。

實例:醫療業、法律業。

消費者剩餘為0,生產者剩餘最大,沒有社會福利損失。

第二級

差別訂價

又稱為階段訂價、區間訂價。

意義:廠商依據消費者的購買數量,以區段式訂價。

目的:剥奪部分的消費者剩餘。

實例:水費、電費。

沒有社會福利損失。

第三級

差別訂價

又稱為市場分割訂價。

意義:廠商依據消費者不同特性(身分、時間、地點)來訂價。

實例:全票與學生票、一般時段與優惠時段、國內市場與國外市場。

條件:

 1.不同市場的需求彈性須不同。

 2.廠商可依需求彈性區隔市場。

 3.產品無法在不同市場轉售套利。

原則:

 1.需求彈性大的市場:訂低價。

 2.需求彈性小的市場:訂高價。

公式:設有AB二個市場

 MRMC MRAMRBMC


 

8-3.2其他訂價法

訂價法

獨占利潤訂價法

最大收入訂價法

邊際成本訂價法

平均成本訂價法

條件

MRMC

MR0

PMC

PAC

又稱

最大利潤訂價法

總收益最大訂價法

社會福利最大訂價法

最公平訂價法

價量

訂價P1,產量Q1

訂價P2,產量Q2

訂價P3,產量Q3

訂價P4,產量Q4

利潤

經濟利潤π>0

 

經濟損失π<0

正常利潤π=0

說明

售價最高,產量最少,造成無謂損失。

 

廠商可能有虧損,需靠政府補貼。

公用事業常採用

圖示

 

8-3.3影響獨占廠商訂價的因素

1.政府管制:為維護消費者權益,獨占廠商不得任意訂價,如:自來水、汽油、電力。

2.避免反獨占法取締:我國的公平交易法,美國的反托拉斯法。

3.阻止新廠商加入:獨占利潤太高,會誘使競爭者加入。

4.社會尊重:建立廠商的聲譽。

※獨占廠商會增加產量,降低價格,維持長期獨占地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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